关于2023年度柳州市出租汽车服务信誉考核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4-02-05 10:55  
关于2023年度柳州市出租汽车
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加强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加快出租汽车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2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柳交规〔2022〕2号)的工作要求制定了2023年度柳州市出租汽车服务信誉考核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督促经营者改进服务质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构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温馨、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考核原则。
三、考核对象
(一)企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营的出租汽车企业。
(二)驾驶员。取得巡游出租汽车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并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并从事营运的出租汽车驾驶员。
四、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考核标准
2023年度出租汽车(包含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下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办法》和《柳州市城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六、等级评定
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AAAAA级、AAAA级、AAA级、AA级、A级和B级;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和B级,根据《考核办法》的分值标准评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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