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政管发〔2020〕12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好第115次常务会会议精神,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我局认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就我局实施的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事件中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以多种解读方式跟进解读、动态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2.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局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都按要求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强化回应针对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3.扩大公众参与度。深入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柳政发〔2019〕2号),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吸纳公众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邀请利益相关方、行业代表、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列席会议,提高透明度,增进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我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发布权责清单。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本部门机构职责、办公地址、公开电话、部门内设机构、服务职责等共性信息。按时公开本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认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示执法信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要求,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全年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共计4360宗,行政强制措施案共计4098宗。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实施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全过程公开执法身份,接受公众监督。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在我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提高我局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
在局网站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疫情应急知识,公开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加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复工复产和复岗复业方面的政策,及时准确发布我局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等信息。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我局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在首页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栏目实现页面设置、检索功能、下载功能、数据互联互通功能四优化,实现政府信息一网通查。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我局认真管理维护“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安排专人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我局利用柳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按照“制定主动公开文件类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18条;利用2020年12月份开通的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向大众实时更新交通动态19条,利用柳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微信公众号向大众实时更新交通动态337条。
(五)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1.落实“五公开”要求的情况
(1)决策公开。在重要政策文件出台之前,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听取公众意见,并在政策性文件印发后及时公开发布。
(2)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的执行、实施、监督、整改等方面信息。
(3)管理公开。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和清单动态调整信息;主动公开行政执法、行政监管、民生资金、资源交易、政务信用等方面信息。
(4)服务公开。梳理我局关于群众和企业办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需提交的各类证明及其盖章环节事项,并对照《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理规范清单》填写有关事项,配合做好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5)结果公开。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机关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本机关负责办理的政务事项办理结果;主动公开本机关办理不涉密的建议提案答复结果。
2.提高办事透明度
及时公布“简易办”改革政策以及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全面优化办事流程,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着力推进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3.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我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了解各项工作内容,做好衔接过渡工作,积极开展专项培训,理解掌握新条例,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09 | 0 | 4360 |
行政强制 | 28 | 0 | 409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404051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看,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各阶段工作抓得紧,要求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公开的界定还不够明确;二是对局直属单位的指导比较少;三是配套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职责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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