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16-12-15 09:21   

2015年,在柳州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及市政府布置的各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高工作透明度的同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根据《关于调整柳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柳交政开〔2013〕149号)文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承办科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开展和完成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明确局行政审批科作为政府信息责任科室,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指定该科一名同志为兼职工作人员。将依申请信息公开费用、购置信息系统安全、存储设备及参加信息公开培训等信息公开费用列入科室预算中,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另明确综合运输科作为政府网站的管理科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技术保障以及“柳州交通信息网”的新闻类信息内容发布。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和本局实际,先后制定了《柳州市交通局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柳州市交通局政务事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法〉等六项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柳州市交通局政务(党务)公开目录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柳州市交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程序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柳州市交通运输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交通运输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等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度。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20151231日搜集整理我局及我局直属的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柳州市公路管理处、柳州市港行管理处、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柳州市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所发布的公开信息,编制完成《2015年度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因无变更事项,2015年我局未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及所属单位主要推进了年度预算经费事项的公开。413日向市政管办提交《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在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各项行政处罚项目、依据及标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现社会上有人传播和散布与事实不相符、不准确、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秩序的交通运输类信息,因此我局无需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2.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州交通信息网”两网共计发布政府信息295件。积极利用《柳州日报》、《柳州晚报》等平面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别于28日在《柳州日报》公开《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有新“国标”》, 715日在《柳州日报》公开《关于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1030日在《柳州日报》公开《营运半年多超限13次(我市一运输企业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多条政务公开信息。

3.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共向“一中心两馆”提供公开信息38条。

4.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柳州市交通信息网信息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了政府网站上各类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撰稿科室和责任人,并规定了信息的审核、发布流程,为丰富政府网站内容奠定了坚实基础。除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大力丰富网站内容,力图做到及时、客观,贴近市民生活,2015年共发布《广西柳州已淘汰营运黄标车2139辆》、《柳州市出租车签“军令状”》等交通运输类新闻、消息共计67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5年,我局未作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决定

3.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接待场所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交通窗口,由窗口首席代表兼任工作人员,配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格、速拍仪和打印机,设备保持良好状态,满足受理和提供政府信息工作的需要。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对信息公开收取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积极利用新闻形式,向特定公众传达政策动向,达到事半功倍的管理效果。例如《柳州日报》28日报道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有新“国标”》,宣传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出租汽车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出租车经营者和出租车司机遵守新规合法经营。

2015年,我局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信息公开相关活动,向公众普及信息公开知识,提高本单位信息公开人员素质。525日参加柳州市第三届“政府公开日”活动,制作《为群众服务,请群众监督》宣传板报,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设点向前来参观的市民提供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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