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17-05-31 16:37   

 

柳交安〔2017166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交通运输

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柳江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行政审批科、规划建设科、综合运输管理科、城市交通管理科、安全监督科、人事教育科:

现将《柳州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510

 

柳州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安全素质提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8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安监发〔201756号)要求,结合开展“6+1”平安交通专项行动及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平安交通建设为统领,以交通运输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为重点,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建设,为持续推动我市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安全为本,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知识、技能与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坚持创新服务,依托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积极推进网络安全培训和继续教育;坚持协同推进,健全企业、管理部门、社会协同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统筹推进、协同配合的良好格局。

二、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末,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总体水平明显增强。交通运输企业对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教育培训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有效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实体培训网络和互联网培训网络充分融合;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基本知识、专业技能明显提升;从业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有序运行。

三、实施步骤

(一)细化方案阶段(20174月至5月)

各县、柳江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部门,明确目标措施,提出预期成果,并将实施方案于20175月底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76月至20206月)

20176月至201812月,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相关制度、规范和考试题库;有序推进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安全培训和考核评价等。20191月至20206月,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引导企业开展网络相关培训;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管理服务信息化。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7月至202010月)

对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将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管理制度体系

1.完善制度规定。制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港口危险货物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修订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等制度规定,形成各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管理体系。(牵头部门:市运管处、港航处、质监站,配合部门:局行政审批科、综合运输管理科、市公路处,201812月底完成)

2.完善操作规范。按照交通运输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规范和相关安全作业规程,细化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口等安全作业规程和《危险货物运输救援应急指南》,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作业行为和应急处置人员操作规程。(牵头部门:市运管处、港航处、公路处、质监站,配合部门:执法支队,201812月底完成)

3.规范职业标准。严格执行部颁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关键岗位职业标准,明确各岗位职业资格指导意见,各企业结合实际,细化岗位职业资格要求。(牵头部门:市运管处、港航处、公路处、质监站,配合部门:执法支队,201812月底完成)

(二)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教育培训体系

1.编制培训目录。研究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培训需求,各行业管理机构结合区厅下发的培训目录编制交通运输各领域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训目录,协商发布各培训项目资源,供企业自主选择或委托培训。(牵头部门:市运管处、港航处、公路处、质监站,配合部门:局人事教育科、规划建设科、城市交通管理科、综合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执法支队,201812月底完成)

2.搭建培训服务平台。依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培训目录,搭建高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实体培训和互联网培训网络平台,供企业自主选择或委托培养,服务交通运输企业及广大从业人员。(牵头部门:市运管处、港航处、公路处、质监站,配合部门:局人事教育科、规划建设科、城市交通管理科、综合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 201812月底完成)

3.鼓励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各运输企业以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等方式参与职业教育工作。(牵头部门:运管处、港航处,配合部门:局人事教育科、城市交通管理科、综合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 201812月底完成)

4.加强继续教育。运用移动客户端和网络,对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水路运输货物作业人员、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素质继续教育,推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教育优质资源网上共享。指导从业人员使用自治区建成的道路运输驾驶人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参加继续教育。(牵头部门:市运管处、港航处、公路处、质监站,201812月底完成)

    5.强化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开展交通运输事故案例分析,管控排查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一线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开工前安全警示教育。制作企业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片,强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牵头部门:市运管处、港航处、公路处、质监站,201812月底完成)

(三)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考试考核评价体系

1.严格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考试考核。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核规定等要求,严密组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水路运输、港口危险化学品储存、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和道路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及内河船员适任考试。(牵头部门:市运管处、港航处、公路处、质监站,201812月底完成)

2.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竞赛活动。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促进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带动从业人员提升安全技能。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技能、安全诚信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提高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牵头部门:市运管处、港航处、公路处、质监站,201812月底完成)

3.严格安全监督检查与信用管理。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范围。推进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考核,建立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和信用信息公开查询机制,加大公示力度。(牵头部门:市运管处、港航处、公路处、质监站,201812月底完成)

4.强化安全培训监管。各行业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出租汽车驾驶员、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等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对列入黑名单和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退出。向社会开放道路运输驾驶员、出租汽车驾驶员、船员、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等培训机构培训质量信息,完善培训机构社会化监督机制。(牵头部门:市运管处、港航处、公路处、质监站,201812月底完成)

(四)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支持保障体系

1.加强信息化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建设进度,及时建设并接入从业人员相关信息平台,实现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为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及管理水平提供支持保障。强化从业人员危险源辨识、应急处置能力考核。(牵头部门:市运管处、港航处、公路处、质监站,局综合运输管理科,201812月底完成)

2.加强职业健康保障。普及安全健康卫生知识,增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身心健康意识。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依法落实从业人员强制休息、健康体检、保险等制度,提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能力。加强对城市公交驾驶员、重点营运车辆(包括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劳动保护,根据岗位的特性定期安排参加体检。(牵头部门:市运管处、港航处、公路处、质监站,长期)

3.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例会、安全风险告知等制度,设立事故警示日、警示教育活动周;在主要生产施工作业现场、运输场站、码头,设立安全文化窗口或安全风险告知牌等;引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台账,编写《员工安全行为规范》,制作安全操作动漫画册、挂图、视频等;指导企业加强安全法治教育,营造有利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文化氛围。(牵头部门:市运管处、港航处、公路处、质监站,局综合运输管理科,长期)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计划。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单位负责职能范围内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的各项工作,督促企业开展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相关培训,抓好工作落实。

二)确保经费投入。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监督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提取、使用安全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支出。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平台,广泛宣传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训主体责任的典型经验,努力形成全行业更加支持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全社会更加关注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本局领导。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510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