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交法规〔2024〕71号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交办法〔2024〕25号)及市委依法治市办《柳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柳法办发〔2024〕2号)相关要求,现将《柳州市交通运输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柳州市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有关工作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效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到2026年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强化信息化装备配备,全面提升我市交通运输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执法队伍建设的首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学习培训的重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正确把握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树牢践行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执法理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批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引领带动执法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局直属机关党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交通运输局)
2.加强学法用法。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建立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的基层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机制,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清单。要将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及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交通运输局)
3.紧抓技能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分层培训要求,采取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现场示范式等多种方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水运、城市客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综合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力争2026年底前,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达到作风硬、懂政策、强业务、会管理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交通运输局)
4.强化全方位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退出制度,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加强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推进示范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交通运输局)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深化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转化,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综合运用12328服务热线、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网站留言咨询、复议诉讼等渠道,常态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查纠整改。对执法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讨,建立问题预警机制,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问题。(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交通运输局)
2.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审慎使用自由裁量权标准,推广包容免罚模式,根据实际情况更新柳州市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确保行政裁量权基准纵向衔接、横向协调。推进行政执法裁量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精准指引,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交通运输局)
3.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健全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查扣物品管理等行政执法相关业务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采取“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执法方式,帮助企业规避行政违法风险、纠正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交通运输局)
4. 深化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认真分析梳理并查处道路运输行业中涉及客货运输、站场、寄递物流等领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及危及生产安全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行业领域走私行为。实行《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新规,精准打击无证网约车,保持网约车双合规率稳居全国前列。适时公开曝光高危风险企业、重点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震慑效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交通运输局)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构建智慧执法体系。加快推广应用基于北斗时空数据底座上的综合交通一张图,融合汇聚柳州市货车、客车、出租车等全域交通运行监测、安全监管、行业统计等功能,依托“移动执法办案、巡游(网约)车监管、不停车超限检测、智慧公路”等系统,支持多源数据快速分析、实时决策,赋能交通执法实现智能、高效、精细、协同管理,努力实现执法监管信息化、精准化、便利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交通运输局)
2.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手段与渠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重大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强化外部监督,建立内部层级监督与12345、12328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交通运输局)
3.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交通运输局)
(四)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1.加强队伍建设。要根据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注重行政执法机构队伍梯队建设,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整合法制审核力量,加强行政执法机构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本单位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交通运输局)
2.强化权益保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责任单位:局直属机关党委、行政审批科、人事教育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交通运输局)
3.加大财力支持。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预算。结合当地财政实际,合理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局财务与内部审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交通运输局)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交通运输领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层层压实责任,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将有关落实情况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参加当地人民政府建立的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行动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细化工作安排。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定期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
(三)做好总结推广。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吸引群众共同参与,展示交通运输领域的新作为、新形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和重要事项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