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交通运输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台

来源: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3-03-27 10:20   

一、广西北湾陆港运输有限公司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案

2023年1月3日20时10分,广西北湾陆港运输有限公司桂BH**91、桂BL**6挂货车途经国道G209线K3346+300柳江区穿山芳塘不停车超限检测点时,被公路治超电子检测设备拍摄、检测,现场照片、视频及称重数据显示:该车为黄牌6轴载货汽车,当时车货总重78.63吨,车型限重49吨,超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限定的标准29.63吨,超限率为60.48%,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得知,该车此趟运输活动是从柳州市柳钢物流园运输钢材到贵港市港北区,未办理超限运输相关手续。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广西北湾陆港运输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给予广西北湾陆港运输有限公司14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案

2022年11月9日,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被投诉信息进行调查,经查,2022年9月,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向投诉人出租越野车一辆,收取108元租车费。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业务,但未按规定办理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手续。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按照《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给予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