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交通运输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台
货车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仅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还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为进一步加大对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整治道路运输市场违规经营行为,维护行业稳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近期查处的故意遮挡号牌逃避超限检测的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5年09月08日,柳州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柳兴超限检测站对车牌号为桂B***01车辆涉嫌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情况进行调查。该车于2025年09月04日14时33分经过柳江区穿山芳塘不停车检测点(G209线k3346+300m处),治超系统检测到该车为黄牌4轴车,存在遮挡号牌、超限异常行驶问题。
根据这一线索,执法人员于2025年09月04日15时02分在G209新兴路段将该车引导至柳兴超限检测站,检测结果显示:该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为80.85吨,超限49.85吨,超限率为160.81%。经调查,桂B***01车辆的经营业户为柳州市某公司,车辆未办理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相关手续,案发当天该公司驾驶员梁某从来宾市武宣县载运水泥往柳州市柳江区。
办案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并对公司代理人进行询问后确认,该公司存在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已依法对其作出24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5年08月22日14时许,柳州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柳兴超限检测站对车牌号为皖D***17、皖D***39挂铰接列车涉嫌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情况进行调查。该车于2025年08月20日13时19分经过柳江区穿山芳塘不停车检测点(G209线k3346+300m处),治超系统检测到该车为黄牌6轴车,存在遮挡号牌、超限异常行驶问题。
根据这一线索,执法人员于2025年08月20日13时32分在G209新兴路段将该车引导至柳兴超限检测站,检测结果显示:该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70.70吨,超限21.70吨,超限率为44.29%。经调查,皖D***17、皖D***39挂铰接列车的经营业户均为淮南市某公司,车辆未办理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相关手续,案发当天该公司驾驶员黄某文从广西武宣县载运矿粉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
办案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并对公司代理人进行询问后确认,该公司存在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已依法对其作出10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警 示:
货车超限运输危害大,极易导致制动失灵、车辆不稳,引发侧翻、追尾等严重事故。请广大货车驾驶员严格遵守装载规定,不图一时之利,不超一分之限。货运企业也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道路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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