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市监信〔2019〕3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依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交通运输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交通运输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开展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的外,均需从检查对象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数据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我局开展随机抽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情况具体制定。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和督促指导,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业务部门要根据本计划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培训宣传。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现代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表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11日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表 | |||||||||
序号 |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日期 | 组织实施 |
1 |
柳交检查〔2019〕01号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交通执法〔2019〕01号 | 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涉及柳州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操作规程、应急救援、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与治理、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现场管理(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等情况。 | 对“两客一危”等重点监管监控的企业随机抽查的比例为100%,每年实现两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随机抽查的比例为100%,每半年实现一次检查覆盖。 | 全年 | 市公路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港航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 |
2 | 柳交检查〔2019〕01号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交通执法〔2019〕02号 |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查 | 不定向 |
各项目参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施工单位安全许可证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件;施工现场、临时驻地等区域安全隐患情况;违规操作、违章作业等情况。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事权范围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二级以上公路及大桥以上项目抽查100%,其余项目抽查不少于20%。 | 全年。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综合检查,结合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检查,日常随机抽查。 | 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 |
3 | 柳交检查〔2019〕01号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交通执法〔2019〕03号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查 | 不定向 | 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指标;施工内业资料。 | 根据本年度开工项目个数按不少于30%比例抽查。 | 全年。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综合检查,结合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检查,日常随机抽查。 | 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 |
4 | 柳交检查〔2019〕01号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交通执法〔2019〕04号 |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活动的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1.向运营企业了解情况,要求其提供有关凭证、票据、账簿、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 市区公交企业 | 全年 |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实施 |
5 | 柳交检查〔2019〕01号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交通执法〔2019〕05号 |
对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及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1.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纠正、制止非法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及其他违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2.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 10户,每年两次 | 全年 |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实施 |
6 | 柳交检查〔2019〕01号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交通执法〔2019〕06号 | 对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
| 9户,每年两次 | 全年 |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实施 |
7 | 柳交检查〔2019〕01号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交通执法〔2019〕07号 | 对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运输和规模成建制的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1.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 | 15户,每年两次。 | 全年 |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实施 |
8 | 柳交检查〔2019〕01号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交通执法〔2019〕08号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1.经营活动; 2.经营许可及从业资格证件; 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4.违法经营、违章作业情况。 | 21户,每年一次。 | 全年 |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实施 |
9 | 柳交检查〔2019〕01号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交通执法〔2019〕09号 | 机动车维修经营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1.经营活动; 2.经营许可及从业资格证件; 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4.违法经营、违章作业情况。 | 一类企业100%; 二类企业40%; 三类和摩托车业户15%。 | 全年 |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实施 |
10 | 柳交检查〔2019〕01号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交通执法〔2019〕10号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1.经营活动; 2.经营许可及从业资格证件; 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4.违法经营、违章作业情况。 | 柳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运输经营者经营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少于5%。 | 全年 |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实施 |
11 | 柳交检查〔2019〕01号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交通执法〔2019〕11号 | 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1.经营活动; 2.经营许可及从业资格证件; 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4.违法经营、违章作业情况。 | 21户 | 全年 |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实施 |
12 | 柳交检查〔2019〕01号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交通执法〔2019〕12号 | 对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的动态监控的检查 | 不定向 | 1.经营活动; 2.经营许可及从业资格证件; 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4.违法经营、违章作业情况。 | 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00%;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10%。 | 全年 |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实施 |
13 | 柳交检查〔2019〕01号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交通执法〔2019〕13号 | 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根据交通运输部、自治区北港局2019年度核查文件要求开展年度核查。 | 全市登记在册的28家水路运输企业100%抽查。 |
2019年 7月-9月 | 市港航管理处实施 |
14 | 柳交检查〔2019〕01号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交通执法〔2019〕14号 | 水路运输辅助业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根据交通运输部、自治区北港局2019年度核查文件要求开展年度核查。 | 全市登记在册的4家水路运输辅助业企业100%抽查。 | 2019年 7月-9月 | 市港航管理处实施 |
15 | 柳交检查〔2019〕01号 |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交通执法〔2019〕15号 | 公路及其设施状态的检查 | 定向 | 1.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路进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 2.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公路隧道的排水、通风、照明、监控、报警、消防、救助等设施,保持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 对管养公路进行100%检查。 | 全年 | 市公路管理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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