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202298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来源: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2-10-09 17:43   

建议内容:关于建设太阳村镇柳州西高速路口至露塘片区道路的建议

太阳村镇通往洛满镇露塘片区只有新圩—露塘一条交通要道,道路全长11.54公里,道路为四级公路标准。从太阳村镇柳州西高速路口到露塘片区开发程度不高,尚未形成完善的路网,现有的村屯道路和新圩—露塘四级道路无法承载十四五期间该区域的乡村振兴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与北部生态新区和柳城县隔江相望,没有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产业聚集或互动互带。

一是S507柳州市沙塘至洛满公路已经开展了前期工作,其中包含规划建设一座沙塘大桥。沙塘大桥的建成将把柳南区洛满镇露塘片区和北部生态新区连通。据了解,目前沙塘大桥已经开始设计,预计很快能开工建设。S507柳州市沙塘至洛满公路也已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柳州市计划在柳江河上游两岸柳南区洛满镇露塘片区与北部生态新区之间,新增跨江大桥,未来将促进南北两地融合发展,加快柳州市柳江河上游区域的建设发展,为柳南区洛满镇露塘片区迎来发展新机遇。

二是规划建设太阳村镇柳太路至露塘道路,对完善沿江“交通网”,连通柳江河沿江路,保护柳江“母亲河”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依托柳州螺蛳粉产业,把该路段沿途景点如螺蛳粉小镇、凤凰河温泉、柳江人巨猿洞遗址、柳城县开山寺、龙潭寺等旅游资源融合起来,打造成为一条特色旅游线路,对依托柳州市近郊文化旅游促进周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建议:

一、柳州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露塘连接柳太路道路建设,能够按照城市道路标准建设,按照农村公路二级路标准建设,激活沿路两边土地利用价值,带动该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

二、适时开通公交车到达露塘片区,促进城乡平衡发展,让群众出行更加安全便捷。

承办单位: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建议办理情况: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柳州市十五届人大

第二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太阳村镇柳州西高速路口至露塘片区道路的建议》(第98号)收悉。柳州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及时向有关单位征询办理意见,并认真研究、分析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经充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从现状片区路网规划布局来看,太阳村镇柳州西高速路口到露塘片区道路,实际包括柳太路和露塘至新圩公路。其中柳太路已为城市道路,双向四车道,里程约16公里。露塘至新圩公路位于我市柳南区境内,起点位于S507沙塘至洛满公路露南村附近接口,终点接柳太路,路线长约11.5公里。露塘至新圩公路于2018年提级改造为三级公路。

(二)目前,我市城市公交运营企业暂无途经太阳村镇-新圩-露塘片区的城市公交线路,主要原因是受道路通行条件、场站设置等限制因素影响,太阳村镇经新圩至露塘片区暂不符合开通公交线路的基本条件。我市现有3路露塘支线往返柳北区五一东路至柳南区露塘渡口,共途经27个站点。

二、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1年,柳南区开展了露塘至新圩公路提级改造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拟建标准为二级公路,项目走向、等级、宽度等基础指标已报至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以便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将项目用地纳入我市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予以保障。露塘至新圩公路位于我市城市开发边界外,未纳入我市市政道路发展规划,故该路改造为城市道路暂无上位规划支撑。因柳南区非贫困县(区),境内公路项目如非国家级重点项目,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目前,项目实施的条件尚不成熟,需待我市国土空间规划获批或国家层面、自治区层面出台政策支持。

(二)柳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单位市公路发展中心已将连接太阳村和露塘片区的新规划公路纳入正在编制的《柳州市乡村振兴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项目名称为露塘至太阳村公路,项目起于柳太路,止于省道S507,路线全长约9.3公里,拟建标准为二级公路,计划总投资8370万元,建设年限为2026-2030年。项目建成后,柳太路至露塘片区将有两条三级及以上公路通达。

(三)经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因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太阳村至露塘片区未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露塘片区内有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可开发利用土地较少在此片区规划建设城市道路经济效益较低,因此目前太阳村至露塘片区暂未有新规划的城市道路。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露塘至新圩公路、露塘至太阳村公路均属于农村公路,《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柳州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柳政办〔2020114号)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已明确:县(区)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因此,柳南区政府作为露塘至新圩公路、露塘至太阳村公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做好两个项目策划、推进、纳入计划的工作,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要素保障、建设资金落实的实际,在十四五期适时推进露塘至新圩公路提级改造项目建设;并统筹启动露塘至太阳村公路的前期研究工作。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将跟进指导柳南区适时启动项目建设,落实资金、用地等建设要素保障,同时,我局也将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为项目落地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二)除“3路露塘支线外,露塘片区如需新开通公交线路,需按照《公共汽电车线网设置和调整规则》(GB/T 37114—2018)明确的标准,具备一定的客流、道路、场站和运营条件,经研究,目前露塘片区其余路段均不符合开通城市公交车的条件,待下一步柳南区露塘片区路网改善,达到满足开通公交线路的道路、场站等必备条件要求后再适时开通公交线路。

专此答复,感谢您对柳州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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