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202228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建议内容:关于支持融水县三防镇至罗城县宝坛乡交界二级公路道路建设资金的建议
事由:三防镇位于融水苗族自治县西南部,309省道沿贝江沿岸穿越镇境,国家自然保护区九万山东南麓在辖区内,东接怀宝镇,南连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西邻汪洞乡,北靠滚贝侗族乡,红七军曾两次驻军休整地,区位独特,作为融水县副中心乡镇之一,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发展。三防镇红七军革命活动旧址先后被命名为柳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柳州市中共党史教育基地。目前罗城县已修建三级公路到融水县三防镇烟洞村洞六屯边界,但是三防镇至罗城县交界处的道路仅为3.5米宽的村屯级硬化路。该道路所经之处山高路陡、路面狭窄弯曲,不利于群众的出行,制约了两地的经济贸易往来。
依据:一是1930年红七军在罗城县经历“四把血战”后,在第二次驻扎三防时,召开党员扩大会议,总结经验成败,邓小平等人坚持实事求是作出放弃攻打柳州、桂林,转战长安的重要决定,避免了攻打大城市可能带来的巨大损失。三防会议是邓小平“实事求是”思想智慧在中国最早的运用实践。修建三防镇至罗城县宝坛乡二级路,有利深入挖掘红色历史资源,进一步提高红七军革命活动旧址在全域范围内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二是三防镇作为融水县贝江片区的副中心乡镇,位于贝江片区的中心,三防镇至罗城县宝坛乡二级路建设将大大提高融水县贝江片区乡镇产业、旅游发展;三是打通融水西南交通瓶颈,满足融水县贝江片区乡镇群众出行需求。建设该二级路可使融水县贝江片区乡镇约10多万群众受益。四是三防镇距离罗城县小长安镇桂河高速公路入口约70km,该高速与三北高速交叉,北通桂林;西连汕昆高速,通达兰海高速西南大动脉,二级路的修建对发展全县西南方向、提高乡镇经济中心功能、带动周边乡镇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解决措施:新修建一条从三防镇至罗城县宝坛乡交界二级公路,线路为田头口至产儒二级路三防镇接口至罗城宝坛乡三级路连接的二级公路,路程约26km,打通融水县西南方向交通要道,形成环九万山公路,对打造九万山康养和红色旅游、生态种养带动周边乡镇经济、旅游产业文化有重要意义。
建议:市交通局等部门深入调研,给予资金支持。
承办单位: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议办理情况: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柳州市十五届人大
第二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等4位代表:
你们提交的《关于支持融水县三防镇至罗城县宝坛乡交界二级公路道路建设基金的建议》收悉。柳州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及时向相关单位征询意见,并认真研究、分析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罗城县已修建至融水县三防镇烟洞村洞六屯边界公路为三级公路,代表在《建议》中提到三防镇至罗城县现有公路为四级公路,经调查研究,拟建项目总长约为26公里,起点为三防镇,终点为与罗城县交界处,投资估算为3.12亿元。
为提高办理人大建议议案,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对《建议》中拟建项目进行了实地走访。经过实地调研核实,拟建项目可进行路线优化,优化后路线可缩短10公里,沿线受益面更高,估算投资比原先减少1.2亿元。
二、沿线发展情况
修建三防镇至罗城县宝坛乡二级路,有利深入挖掘红色历史资源,进一步提高红七军革命活动旧址在全域范围内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三防镇作为融水县贝江片区的副中心乡镇,位于贝江片区的中心,三防镇至罗城县宝坛乡二级路建设将大大提高融水县贝江片区乡镇产业、旅游发展。
三、农村公路建设事权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五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在此原则下,《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0〕114号)第(三)条规定,县区(开发区)承担辖区范围内除市级直接负责外的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执行事项的实施,承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中除中央、自治区、市级支出以外的其余支出。因此,县区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为支持县区农村公路事业,柳政办〔2020〕114号第三点第(二)项规定“县区(开发区)履行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存在收支缺口的,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级财力和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四、辖区政府的协办意见及拟建项目的推进情况
拟建项目所在辖区政府——融水县政府表示:代表们所提拟建项目从目前县财政情况来看,暂时不具备修建条件,因此目前拟建项目没有列入《融水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融水县暂无计划开展拟建项目前期工作。
五、我市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情况
我市已在各县区农村公路发展建设方面提供相应资金补助。
2021年10月,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市政府出台《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21〕89号),旨在规范使用市本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用于支持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
2022年7月,柳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资金保障专责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柳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柳振资〔2022〕4号),明确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应优先用于支持建设特色优势产业配套具体产业项目的道路设施、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农林场)内进村入户道路、桥梁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内必要道路等配套设施。
六、答复意见
经核实,《建议》已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已被定义为C类(即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因此,目前拟建项目未列入到《柳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
下一步,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将督促融水县适时推进拟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包括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我局也将积极争取将拟建项目申报纳入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以获得上级资金支持,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实施,使相关片区的路网得到进一步优化,助推乡村振兴。
专此答复,感谢各位代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