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市交通运输文档组  |   发布日期: 2021-05-1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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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依法履行市城市管辖范围内道路运政、出租汽车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二)依法履行市城市管辖范围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政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三) 依法履行市城市管辖范围内的水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不包括水上综合执法改革划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

(四) 依法履行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权限范围内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职责,检查和指导市辖各县(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依法履行市城市管辖范围内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权限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所涉及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五)负责指导、协调市辖各县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本单位共设内设机构16个:办公室、政工科、综合执法科、出租车管理科、信息装备科、财务科、违章与投诉处理中心、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直属执法大队(柳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直属大队、柳南大队、柳北大队、鱼峰大队、城中大队、柳江大队、柳东新区大队。

第二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单位收支总预算4685.81万元,同比增加 2497.24 万元,同比增长114.1 %,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交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入总预算4685.81万元,同比增加2497.24万元,同比增长114.1%。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685.8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2497.24万元,同比增长114.1%。

2021年收入总预算增加主要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由原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柳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路政执法支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路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城区路政执法大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路政执法大队、柳州市柳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七支队伍整合组建成立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工资总额提高及按比例提取的五险两金增加;退休人员增加导致退休费用增加;同时,由于工作职责增加、业务范围扩大、工作力度增强,因此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资金增加。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支出总预算4685.8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3014.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4.33%,同比增加2132.55万元,同比增长241.82%。项目支出预算1671.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67%,同比增加364.69万元,同比增长27.91%。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43%,同比增加344.03万元,同比增长2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工资总额提高及按比例提取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退休人员增加导致退休费用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4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增加101.94万元,同比增长262.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工资总额提高导致按比例提取的事业单位医疗费用增加。

3.交通运输支出3841.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98%,同比增加1898.01万元,同比增长97.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工作职责增加,业务范围扩大,工作力度增强,因此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资金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14.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9%,同比增加153.25万元,同比增长248.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工资总额提高导致按比例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301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4.33%同比增加2132.55万元,同比增长241.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工资总额提高及按比例提取的五险两金增加;退休人员退休费用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1671.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67%,同比增加364.69万元,同比增长27.91%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工作职责增加,业务范围扩大,工作力度增强,因此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资金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85.81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7.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6.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8万元,公路运输管理支出2855.32万元,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986.2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14.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8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4.44万元,项目支出1671.3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7.4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用。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6.4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单位缴纳部分。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3.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职业年金费用单位缴纳部分

(四)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其他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五)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六)公路运输管理支出285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0.24万元,项目支出685.0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支队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七)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986.29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执法支队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214.8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14.4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8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3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9.74万元,比2020 年(上一年)预算67.89万元,同比增加11.85万元,同比增长17.4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5.74万元,同比增加3.85万元,同比增长203.7%,增加原因:机构改革,人员费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74万元,同比增加8万元,同比增长177.78%,增加原因:机构改革,新购置执法车辆2辆;执法车辆数量增加,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24万元,同比减少24万元,同比下降50%,主要用于购置执法车辆,减少原因:本年度购置执法车辆计划2辆,比上年度减少2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50万元,同比增加32万元,同比增长177.78%,主要用于执法车辆与日常维护费用,增加原因:机构改革,执法车辆数量增加,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334.09万元,同比增加74.17万元,增长28.54%。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49.0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10.83万元,同比下降42.64%

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334.09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2021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25辆,车辆为本单位所有,按用途划分:执法执勤用车。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有2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83.42万元。分别是:项目:“聘用人员经费”,预算金额832.63万元;项目:“执法业务工作经费”,预算金额250.7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