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单位决算

来源: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2-08-17 11:50   





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依法履行市城市管辖范围内道路运政、出租汽车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二)依法履行市城市管辖范围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政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三)依法履行市城市管辖范围内的水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不包括水上综合执法改革划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

(四)依法履行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权限范围内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职责,检查和指导市辖各县(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依法履行市城市管辖范围内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权限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所涉及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五)承担渔船检验职责,并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渔船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协调市辖各县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七)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本单位共设内设机构17个:办公室、政工科、综合执法科、出租车管理科、信息装备科、财务科、违章与投诉处理中心、法制监督科、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直属执法大队(柳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直属大队、柳南大队、柳北大队、鱼峰大队、城中大队、柳江大队、柳东新区大队、渔船检验科(待设立)。


第二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5881.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81.32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088.40万元,下降15.6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81.3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088.11万元,下降15.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上级补助资金同比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动。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动。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0.2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50.87%,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历年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提高资金使用率。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5881.6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881.60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088.40万元,下降15.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9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11.19万元,增长92.9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的变化,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89.8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大额医疗保险。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5.45万元,增长101.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的变化,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3.交通运输支出4756.3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运输管理、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等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75.43万元,下降24.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上级补助资金同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89.5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8.41万元,增长91.5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的变化,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动。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动。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1.6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088.40万元,下降15.61%。其中:基本支出3938.60万元,项目支出1943.00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85.81万元,支出决算为588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7.48万元,支出决算为6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1%。主要原因:市本级调整追加预算7.94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6.41万元,支出决算为38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77%。主要原因市本级调整追加预算99.61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3.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78%。主要原因市本级调整追加预算49.81万元。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0.8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9%。主要原因市本级调整追加预算48.57万元。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主要原因市本级调整追加预算0.43万元。

(七)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855.33万元,支出决算为348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1%。主要原因市本级调整追加预算634.19万元。

(八)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86.29万元,支出决算为98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主要原因该项经费略有结余。

(九)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39万元。主要原因市本级调整追加预算144.39万元。

(十)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万元。主要原因市本级调整追加预算140万元。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14.81万元,支出决算为28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77%。主要原因市本级调整追加预算74.71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8.6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54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8%。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根据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调整下达资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9%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略有结余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46%。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本级追加下达职工抚恤金22.89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1%,比上年减少10.4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7.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该项费用年初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7.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7%,比上年减少23.4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购置2辆公务车,比上年度减少2辆。购置了2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执法执勤。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0%,比上年增加20.95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柳江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西桂中路政执法支队、广西桂中路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广西柳州城区路政执法大队,广西柳江路政执法大队等6支执法队伍转入公务执法车辆,从而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交通执法执勤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全年运行费支出44.95万元,平均每辆1.7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8%,比上年增加0.27万元,原因是2021年公务接待量略有上升,从而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次,人次83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8.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3.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5.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8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业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21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8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6%

共组织对“聘用人员经费、执法业务工作经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3.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项目均达到年初设定年度绩效指标值。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聘用人员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优秀。项目开展过程中未发现其他问题。“执法业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85分,自评结果:优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资金略有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率。

详见附件: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