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报告,向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说“不”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动“清廉交通”“阳光交通”建设,3月8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关于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的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宁主持会议,局领导、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工程项目施工方、监理方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副局长周密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征求意见稿)》进行逐项解读,党组书记、局长韦宁针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覃红甫对开展试点工作的前期工作、目标要求及涉及人员作进一步说明。
韦宁强调,市纪委选择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试点工作,我们坚决拥护,从历史上看,交通运输在这方面的问题多发、频发,未来也是预防打击的重要领域,再次建立新的预防机制十分必要。这也是局党组贯彻落实建设“清廉柳州”“清廉交通”的重要抓手。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业务部门要完善相关制度,实现全范围、全过程覆盖,做到主动报告、必须报告、坚决报告,防范化解工程领域风险,积极排查漏洞。二是要共同参与,营造合力氛围。各直属单位和科室层层部署动员,研究创新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完善的运行保障机制,为交通强国、交通强区提供保障。
覃红甫指出,柳城县在原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原县长余瑞军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以案促改工作中,率先提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2021年7月,这项制度在全市几个县区进行试点;2022年1月,市纪委开会研究将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柳江区作为第二阶段的试点单位。市级单位涉及项目较多,且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导干部、项目实施涉及单位的关键科室(部门)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人员要做到“承诺+动态报告”,知情不报将作为从重处罚的依据。设计方、施工方和监理方也是重要参与者,既要监督报告也要管好自身,共同遏制领导干部通过工程项目进行利益输送。
与会领导干部代表签订《领导干部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承诺书》,如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发现有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将按承诺书中的承诺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