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2018年以来交通建设领域工程项目专项检查

来源: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3-11-13 10:00    |  作者: 陈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交通工程(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检查及违规清理行动的通知》《柳州市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做好交通领域“自查自纠”工作,推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科室、公路发展中心、港航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组成的检查组,于10月18日至10月27日,对鹿寨县、融安县、柳南区、柳江区开展2018年以来交通建设领域工程项目专项检查。

局党组对这次专项检查高度重视,抽调精干的专业技术、财务人员组成检查组,多次召开会议解决落实具体的问题,并对检查组进行相关培训和部署要求。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检外业、交流座谈等形式进行。检查组听取了受检县区的相关工作汇报,抽查了县乡联网路、大中修工程、新建桥梁、危桥改造、自然村通畅与提升工程、村道安防、日常养护共192个各类农村公路项目的资料台账,对照《通知》和《方案》的具体要求对实施项目立项、设计、预算、财审、招投标、项目的实施、交竣工、工程结算、审计的资料进行符合性的核查,并对其中的柳南区太阳村-洛满三级改扩建联网路、柳江区进德-龙新公路一二期大修、融安县龙妙小桥、鹿寨县贝塘-拉力塘村道安防等23个项目进行外业的核查。

这次对4个县、区交通建设领域工程项目为期8天的专项检查,发现不少如:责任心不强,技术力量和管理跟不上;档案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不招、邀标直接指定项目的施工单位;建设合同没有签日期;监理、交竣工、结算资料造假;项目先验收后检测;重复计量支付;不及时进行结算审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结存等问题。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认真梳理后上报。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各县区做好整改,采取如下措施:对全市县区交通运输局进行集体约谈;出台和完善相关制度;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督查频率和力度。切实履行行业指导、监管职责,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推动我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健康、有序、高效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