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告

来源: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3-05-11 11:02   

  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环委办发〔20232号)要求,根据工作职能和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现将柳州市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

    一、负责指导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提升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水平,拟订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各县区(新区)优化公路网建设,做好职责养护范围内公路的养护,提升公路通行率,以减少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

    三、负责指导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 务保障能力,倡导推动绿色出行。

    四、负责指导推进港口和码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市有关部门开展船舶污染治理,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督促港口码头业主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推动集疏港铁路水路运输。

    五、按职责指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承担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相关的监督职责。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六、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运输保障工作。依法指导运经营者开展经营活动,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七、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纳入对车辆营运管理工作内容之中,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车辆排气的监督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符合资质的维修企业名单。

    八、会同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九、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负责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相应行业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全市公路、港口码头建设、运输、维护等行业领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工作。

    举报受理渠道

   (一)电话举报:柳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二)来信来访举报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B9楼,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45616

    公开渠道

    广西柳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liuzhou.gov.cn/;“柳州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