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 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6-06-02 17:2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我局编制形成了《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为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7月2日。在此期间,公民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邮箱lzygcczk@163.com;
二、电话0772-3228676;
三、寄送信函至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出租汽车服务监督科(收),地址:柳州市航惠路1号,邮编:54500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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