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政策解读

来源: 广西新闻网  |   发布日期: 2017-12-04 09:24   

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启动我市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工作?

我市现行的出租汽车运价是20137月实施的,受运营成本增加、网约车竞争、交通拥堵以及起步价、车公里单价、等候费偏低等因素影响,我市出租汽车载客次数大幅度下降;另一方面出租汽车行业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一是晚高峰期间大量出行需求与大批出租汽车以交班为由回避运营;二是长距离出行需求(如市区前往柳东新区、机场、官塘等)与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打表、议价经营间的矛盾。为解决上述问题,适时、适度地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结构,保持合理的出租车汽车运价水平,有利于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满足群众不同的出行需求。

二、调整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1.《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价综〔201596号)“客运出租车运价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出租汽车运输价格。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依法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三、对比现行运价结构,主要调整的内容是什么

1.上调夜间起步价,由现行的2公里内6元、7元、8元上调为8元、9元、10元,昼间不变。

2.调整车公里运价。此次调整主要将现行运价中的回空费,夜间行驶补贴费,直接折算在区间车公里单价内,将我市车公里价分为4个区间,让乘客便于计算。

3.调整平峰时段载客等候费。即将免费等候时间由原来的5分钟下调至3分钟,等候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283/分钟上调至昼间0.38/分钟(夜间为0.4/分钟)。

4.增加特定高峰时段等候费。即在每天17:00-19:00期间内,等候时间3分钟内不收费,超过3分钟的按超过部分,每累计1分钟按0.855元加收停车等候费。此项目参照南宁、桂林两市现行的运价结构增加,南宁为1/分钟,桂林为0.76/分钟。

5.取消回空费、区间费及夜间行驶补贴费。通过优化运价来弥补远程运载回程及夜间行驶客源少的成本支出问题,解决远程运载司机不打表或议价或拒载等实际问题。

四、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会产生什么影响

(一)对乘客出行有什么影响

1.本次运价结构调整工作,考虑到市民的承受能力和部分司机担心调价后客源下降的顾虑,在7公里内是进行微调。据交通部门的监控平台显示,我市市民出租汽车平均单次载客里程约为5公里。以5公里和7公里为例,在不堵车的情况下,5公里昼间现行运价为13.1元,调价后为13.7元,增加支出0.6元;7公里昼间现行运价为16.5元,调价后为18.45元,增加支出1.95元。在短途运距(2-11公里)运输上,按里程测算计费对大部分乘客影响不大。

2.增加特定高峰期等候费后,在特定交通高峰时段,即每天的17-19时,乘客支付的低速行驶费增加幅度较大,低速行驶的时间越长、行使里程越长,那么乘客需支付的费用越多。此项目参照南宁、桂林两市现行的运价结构增加,南宁为1/分钟,桂林为0.76/分钟。

(二)夜间行使、长距离运输和在交通高峰时段低速行驶增加的成本都得到了合理补偿,司机劳动力价值得到体现,提高了司机在特定时段出车的积极性。

(三)运价调整后,出租汽车实载率预计会有所下降,特别是早晚高峰部分乘客会因乘坐出租汽车需增加费用支出而转乘公交车,有利于城市客运出行结构的优化,充分发挥公共汽车较出租汽车运量大、人均道路资源占用少的优势。鼓励更多人选择公交出行,缓解城市拥堵,通过价格杠杆科学合理引导不同出行方式的出行分担比率。

五、本次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是怎么拟定的,政策的出台经过了哪些程序?

本次运价结构调整工作,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对照周边城市,制定了第一轮调整方案于20169月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并向出租车企业、司机、市民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意见。2017630日召开价格听证会,24名代表中有9位代表同意方案一,有10位代表同意方案二,有3位代表明确提出将方案一和方案二融合成新的方案。另外,有2位代表不赞同调整。经综合考虑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和专家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物价局和交通运输局对听证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再次拟定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上报市政府研究决定后实施。整个运价结构调整工作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履行了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市区出租汽车运价进行调整。

六、新标准实施后,如何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管?

一是强化管理部门执法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出租汽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不文明驾驶行为和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二是以落实各出租车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针对车容卫生和服务水平质量存在的问题,向各家企业下达书面整治通知书,明确整治的内容、时间、要求。将企业车辆不规范违规情况,以及日常管理整治落实情况及效果纳入企业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三是各出租汽车经营者要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提高服务品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对于驾驶员甩客、故意绕道、乱收费、拒载等行为三次以上(含三次),行业管理部门将对违规驾驶员进行停车告诫学习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对屡教不改者,进入“黑名单”行业禁入。

七、出台的出租车运价新标准,网约车是否要执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相关精神,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依法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本次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只针对巡游出租车,不包括网约车。

网约车执行市场调节价,也要依法依规。依据价格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开展促销活动也必须依法依规,如果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八、此次运价调整政策出台后如何组织实施?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企业抓紧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由于我市出租汽车数量较多,将分批完成运营车辆的计价器调试检测工作,在此期间,调整前后的两种运价并存,即已完成调试检测的车辆,并粘贴新运价标志的,按调整后的新运价规定执行;未调试检测的车辆,仍按原运价规定执行。

 

 

 

柳州市物价局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1114